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王媛)洪湖城区一个体轮胎经营店销售假冒伪劣轮胎,害苦了不少消费者。昨日,这家卖轮胎的“黑店”被洪湖市工商局城东分局叫停,并对剩销的12只轮胎进行了异地扣留。
1月中旬,消费者刘某在洪湖城区一门店购进3只崭新轮胎,以作备用。2月,刘某更换新轮胎时,发现轮胎外表面已出现严重裂痕,在充气受压之后,很快就报废了。次日,刘某重新更换另一只新胎,结果以类似问题相继报废。气愤不已的刘某找到经销商李某要求退赔,可李某迟迟不予兑现。无奈,刘某近日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
经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核实,经销商李某系嘉鱼县人,于2008年12月起在洪湖城区从事轮胎经营。其产品有维亚特、欧美亚等10多种,进货的途径分别来自山东高密、广东东莞、咸宁等地的个体经销商和车辆报废市场。产品的质量等次分别有合格品、二级品和以旧翻新产品,销售单价高达1700元/只,低价位为160元/只。李某供述,截至检查时,已销货达4万余元。
昨日,执法人员根据法规,现场对剩余的12只轮胎进行了异地扣留,并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活动。目前,此案已立案,正在调查之中。
(实习编辑 龙桥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