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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县市区委书记访谈:蒋鸿 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4-09-11

视频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县市区委书记访谈:松滋市委书记 蒋鸿

  主持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观众朋友,大家好,这里是由中共荆州市纪委主办,荆州电视台、荆州新闻网承办的“落实主体责任县市区委书记访谈”节目,今天来到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是松滋市委书记蒋鸿。蒋书记,你好。

  蒋鸿:主持人好,各位观众好。

  主持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作为松滋市委书记,您是如何认识党委主体责任的?

  蒋鸿:我们对落实主体责任有以下认识:

  第一,落实主体责任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首要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明确了主体责任,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和源头。把主体责任落到了实处,就牵住了“牛鼻子”,必将为反腐败增加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责无旁贷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当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自己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作为当前最突出的大事、要事,对党风廉政建设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更加自觉地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余遗力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拿出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具体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第三,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一个完整的责任体系,既包括党委班子的责任,又包括党委书记和班子其它成员的责任;既包括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委工作部门的责任,又包括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各个方面党组织的责任;既包括党委和直属部门党委(党组)的责任,又包括乡镇及其直属单位、村(社区)党组织的责任。各级党委要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防止和纠正“中梗阻”现象。

  主持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松滋市委采取了哪些举措?

  蒋鸿:2013年以来,松滋市委找准切入点,明确突破口,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以实际行动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示范引导,在“树标”上加力度。市委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做到的,市委一班人率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市委一班人首先不做。在全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松滋市委班子率先作出了《市级领导班子第一批立行立改事项六项承诺》。结合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争当焦裕禄式好干部”活动,市委常委集体又作出了“学习焦裕禄,不搞特殊”的“十条承诺”,从细节入手,从点滴做起,模范带头。

  二是坚持教育在先,在“清源”上下功夫。近年来,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共讲廉政党课210多场次。落实上级纪委书记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每年均对20多名主要乡镇及部门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实行廉政约谈,及时打招呼,敲警钟。2012年以来,全市共对340多名不同层次的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三是保持高压态势,在“肃纪”上动真格。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今年上半年,全市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9件,办结25件,党纪政纪处分2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四是落实八项规定,在“正风”上求实效。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市委及时制定六项规定,并督促市纪委及时跟进,制定监督检查办法,以明察暗访、查办案件、通报曝光为抓手,加大督办检查力度。2013年,相继开展明察暗访80多次,问责136人。今年市委持续加大查处曝光力度。设立“正风肃纪曝光台”,对27名党员干部点名道姓通报,公开曝光19个单位。组织开展全市性集中督办3次,督促乡镇、市直部门自查21次,发现、纠正苗头性问题9个,诫勉谈话7人。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查处违规问题13个,问责27人。

  五是解决突出问题,在“固本”上花力气。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今年来,松滋市委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部署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组建检查专班,对全市16个乡镇、1个开发区、68个市直单位的办公用房开展专项检查。对3个乡镇、18家市直单位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对乡镇干部“走读”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开展“吃空饷”问题、临时聘用和借调人员专项治理。通报处理3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问责5人。清理、收缴18辆违规公车,并进行公开拍卖。清理、办结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24起。认真整治大操大办歪风,问责2人。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在“保障”上做文章。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职责,及时研究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推进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改革,解决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和资金保障等问题,设立4个派出纪工委。组织开展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试点改革,设立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大力支持市纪委监察局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对市纪委监察局提出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等问题,市委在第一时间专题研究,特事特办,为其减负“瘦身”。目前,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已由72个减少到17个,精简76%。

  主持人:刚才您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介绍了松滋市在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那么下一步还有哪些打算和考虑呢?

  蒋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贵在长期坚持,容不得半点懈怠。

  一是再强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主体责任宣讲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党校教学课堂、进干部培训计划,强化各级一把手的担当意识,督促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是再添举措。加强工作推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市委和各级党委工作的突出位置,纳入总体部署,贯穿于全市组织、宣传、政法、统战工作各个方面,贯穿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督促各级党委书记落实责任上肩,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健全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决策、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权力制约和监督、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用制度管人、管事、制权。

  三是再推改革。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支持纪委深入“三转”,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坚决支持纪委查办案件。认真落实反腐败协调机制,及时帮助纪委解决办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阻力。落实人员,规范运行,完善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改革,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四是再严考核。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形成鲜明工作导向。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完善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用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各级党委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

  主持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责无旁贷。刚才,蒋书记给我们详细介绍了松滋市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方面的举措和成效。非常感谢蒋书记!我们也相信松滋市通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必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以上就是我们本期节目,感谢您的关注,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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